2024年2月,丹阳市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认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人大法工委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持续畅通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奋力书写新时代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丹阳答卷。截至2025年底,丹阳基层立法联系点累计参与省、镇江市人大11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上报意见建议83条,被采纳27条,有效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连心桥”“直通车”作用。
一、立足丹阳实际,夯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基础
充分学习借鉴昆山、启东等“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先进经验做法,按照“短期打基础、中期立标杆、长期创品牌”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一)强化组织保障。2024年6月,丹阳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的汇报,确定了“硬件盘活存量,软件保障运营”的建设工作基调,每年安排20万元的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会议还研究出台了《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方案》(丹发〔2024〕16号),明确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全市各级部门主动参与配合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为全面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按照方案要求,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基层立法联系制度》《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立法联系单位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范。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常委会各副主任、市政府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支持、镇区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布局网络。全力打造“线上+线下”工作网络,打通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最后一公里”。“线上”是在丹阳人大APP、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开设立法联系民意收集网络窗口;开发“丹阳立法直通车”小程序,搭建快捷意见反馈平台。“线下”则是建设“立法联系点+联络站+采集点”工作网络。在丹阳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展示中心,新增约108平米的空间用于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主阵地。在全市镇(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站),市法院、检察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群团机构设立立法联络站。在村(社区)及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中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成立36个立法联络站,228个信息采集点。
(三)成立立法咨询专家团。为确保立法意见征集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市人大常委会在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的业务骨干,以及高等院校、律师协会、骨干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中选聘了39名人员成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团,并制定了专家团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机制,强化激励保障。按照省人大立法规划项目,结合专家团人员专业特长,将立法咨询专家分为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现代农业、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生态环境6个小组。立法咨询专家通过开展普法宣传、解读法律法规草案、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审查、主动开展立法调研等形式,为省市立法出谋划策,为法治社会献智献力。
二、抓好主职主业,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能
我们在高质量开展立法意见征询的同时,不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内容和履职途径,切实发挥其良法善治“助推器”作用。
(一)设立动态课题库,拓展参与立法的广度、深度和高度。充分发挥县级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势,主动作为,设立动态调研课题库。一方面,围绕影响丹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工作的调研课题;另一方面,结合执法检查,通过评估立法质量、排查发现影响执法效果的环节和要件,明确相关课题。对于确定的调研课题,由立法咨询专家领衔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向上级人大提出需要地方立法规范的事项(或对已经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推动参与立法从“立法中”逐步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今年已完成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镇江香醋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项目的专题调研。
(二)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融入地方人大工作。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设在县级人大常委会,既能有效服务地方立法,也整体提升了县级人大工作水平。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代表工作、监督工作等结合起来,不断延伸拓展工作内容。一是与代表工作相结合,将各镇(街道)的立法联络站与代表联络站进行资源整合、功能融合,在进行立法调研、征集意见建议的同时开展代表视察,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与监督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的优势,将立法意见征集与执法监督相互融通,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解决执法、司法具体问题,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例如,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我市国省道、城市道路、农村道路各有建管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难度大的问题,推动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三是与备案审查工作相结合。在“丹阳立法直通车”小程序上设置专栏,面向社会对近年度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借力普法网络,实现立法普法融合共宣。借助市“1+N” 联动普法工作网络(以市法宣办为主导,各镇(街道)统筹组织,市级普法成员单位积极响应,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逐步将立法工作的宣传列入居民普法教育和学法计划中。通过举办讲座、入户宣讲、分发手册、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等丰富多元的普法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立法工作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深入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三、突出良法善治,持续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质效
一年多来,我们虽然进行积极的工作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离省人大法工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例如,立法调研缺乏深度和广度,公众参与立法的质效有待提升,专家智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等。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持续补齐短板弱项,扎实开展立法实践,为省市立法工作助力赋能。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工作谋划和部署,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中积极作为、履行责任、担当使命。
(二)进一步聚焦中心工作。围绕省、镇江市的法律法规、条例草案,聚焦丹阳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论证分析,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意见建议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把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建设好、功能完善好、作用发挥好,将其打造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点,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的联络点,参与省市立法最具活力和特色的创新点,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的传播点,为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对加强和改进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议
(一)设立解疑释惑的“咨询热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疑难问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咨询热线”,公布专门的微信号、电话号码,让我们随时可以咨询疑难问题,了解上级重点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更加及时高效的推进各项工作。
(二)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予以集中反馈。由于征求意见建议环节与法律法规最后公布之间,有好几道立法程序,间隔的时间较长。基层立法联系点对于上报的意见建议是否得到采纳,具体采纳了哪些内容,未采纳的部分是哪些,采纳建议的合理性依据是什么以及未采纳的理由等方面的缺乏可参考的信息。建议上级人大半年或者一年集中反馈一次采纳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也有利于基层立法联系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方向,提高立法建议被采纳率。
(三)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力度。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法学背景,且平时参与立法工作的机会较少。建议上级人大定期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或分批次抽调人员参与省人大相关立法工作,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同时,也建议省人大法工委领导带队到基层立法联系点视察指导,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方向、开启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