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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墅镇人大、镇纪委启动评议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工作
时间:2021-11-14 00:00:0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镇,根据组织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导墅镇人大、镇纪委将于10月份—12月份组织全镇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对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01重点评议单位

劳动社保(医保)岗、农村经营管理岗、卫生院、水务集团导墅供水站

02评议原则和评议内容

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议内容是2020年以来被评议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依法履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是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公正执法情况。是否合理设定自由裁量幅度、权力运行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政务公开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

     4、政务服务情况。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工作人员是否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5、清正廉洁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纪委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有无粗暴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问题。

03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坚持用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自我检查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对202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于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镇人大办公室(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视察征询阶段(10月20日—10月30日)。组织市、镇代表成立4个评议小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视察重点被评单位的服务和执法工作情况,并形成评议报告。

     3、民主测评阶段(11月5日—11月15日)。召开全镇民主评议测评大会,组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党组织书记、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参加,确定四个重点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述职报告,四个评议小组负责人作评议报告,现场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对被评单位进行测评。

     4、整改反馈阶段(11月15日—12月30日)。评议测评结果向镇党委、政府、被评议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并向社会公开。被评议部门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和落实期限。问题整改后,被评部门应及时向镇人大、镇纪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由镇人大和镇纪委对被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04 评议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民主评议部门是镇人大和镇纪委对服务部门进行监督的有效方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民主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除重点被评议单位以外,镇人大和镇纪委将要把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全部纳入测评范围,防止漏评。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文明创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绩效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2、深化结果运用。评议结束后,镇人大和镇纪委会及时将评议结果向镇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上一级被评议部门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和通报。

      3、严肃评议纪律。坚持依法依纪开展民主评议,将评议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确保客观公正。各部门要按照以评促建的主旨,端正态度,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等现象。严禁被评部门对评议工作施加压力,利用不正当手段拉票、刷票,严禁刁难或打击报复投诉举报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评议纪律的,直接列为最差单位,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严禁评议人员接受被评单位的礼物和宴请,编造、隐匿、篡改统计数据、工作资料和评议名次。严禁评议代表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评议纪律的,取消资格并通报其所属上级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