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议,是今年市委、市人大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下延伸资产监督管理的一项创新工作。根据丹阳市委2021(39)号文件精神和市人大的相关要求,导墅镇党委高度重视,镇政府积极配合,镇人大认真落实,由镇财政分局专门形成《导墅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专题向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汇报,镇长亲自参加,听取主席团成员意见建议,并由镇人大形成审议意见在全镇第十八届十次人代会上表决通过。
目前,该项工作已在全市率先完成,正由镇政府对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进行办理,逐条进行改进落实。该镇在专题审议和后续监督中严格围绕“四个实”开展工作,确保反馈问题落实到位。
一是切实增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意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集体)资源资产统筹管理,在全镇上下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是夯实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镇人民政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增强对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重要职责的认知,牢固树立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产资源,强化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将维护资产安全的责任履行到位,着力提升我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业务能力和水平,摸清家底,核实底数、加强管理、规范处置,推进我镇国有(集体)自然资产估值、保护、开发和利用。
三是扎实稳妥处理历史问题。首先,对于部分资产无证、证照不全,和实际面积与账面面积有出入,或是在移交给乡镇前就已经处置或交由相关村委会处置的资产要进行梳理,明确权属。其次,对尚有部分租期过长和业主侵占的资产,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予以解约和收回,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再次,对于一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国有(集体)资产,要拿出加固方案或者处置方案,使其发挥应有的创收作用。
四是落实盘活存量规范措施。要进一步规范国有(集体)资产权属确认、登记和管理,及时盘盈盘亏,完善资产会计账目,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并严格执行单位资产配置预算,加强内控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的盘活利用,依法处置闲置国有(集体)房产,加快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及时办理土地、房产等产权登记,切实提高盘活利用率,通过出租、合作开发等方式,促使资产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