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根据《代表法》、《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日前,导墅镇人大制定并通过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将“代表小组开展会前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主席团成员接待联系代表;召开代表工作相关会议,开展代表工作调研;代表学习培训;为代表订阅报刊和提供政情材料、学习资料;代表履职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代表履职补助;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参加代表大会的补贴;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经费补助;探视慰问伤病、家庭困难代表等特殊情况的费用”等十个方面列入了使用范围,并列入镇财政预算,办法中对代表活动费提高到每次200元,对代表小组长给予每年1000元的工作补助,对贫困代表、重病代表安排了慰问金,对优秀代表规定了奖励标准,除此之外,对代表换届选举和代表补选工作也安排了适当的工作补贴,更多地体现了人文关怀。
该办法将报送市人大、镇党委政府、镇纪委备案,对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由镇人大负责人证签,镇长审签,严格遵守代表法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