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专程来到吕城镇,当面答复3位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丹阳市乡镇老年人享受公交优惠政策的建议”。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不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扩大老年人享受优待的范围。外地老年人与当地老年人同等享受本条规定的优待。
我市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办理老年人公交卡,老年人公交卡的使用范围为城市公交车辆,市区至乡镇的公交车目前暂不能使用老年人公交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将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全面研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扩大老年人享受优待的范围。代表们对市老龄委的答复表示满意,并就农村老年人优待相关问题与市老龄委领导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