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下午,丹阳市陵口镇党委会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工作的意见》。
据悉,该意见主要包含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注重工作创新。坚持完善《陵口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制度》,创新提升“人代会前集中提交、人代会中集中交办、人代会后集中督办建议”的“三集中”特色办理工作。二、提高办理实效。着力解决代表建议中反映的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率和办成率。三、建立审查机制。由相关机构对代表建议进行前置审查,对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共利益,以及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劝其撤回。四、明确办理职责。镇长在年中人代会上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分管副镇长领衔办理重要建议和重点建议,并向镇人大主席团汇报办理情况。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建议办理第一责任人。五、加强联系沟通。各承办单位要注重办前、办中、办后与人大代表主动对接,应邀请领衔代表实地调研勘察,充分听取意见,共商办理方案。六、强化监督支持。镇党委听取建议办理及督办情况的汇报。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要建议和重点建议。代表对建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约见、询问承办部门负责人直至领衔办理的分管副镇长。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重大工程及实事项目一般应列入政府或计划报告,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应优先予以保障。七、实行民主测评。由镇人大会同镇纪委,通过专门召开部分代表及相关人员会议形式,对代表建议重点承办单位集中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八、纳入绩效考核。镇党委、政府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承办单位及其负责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出现代表对建议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当年度镇级先进奖项。
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求:“文件下发到各基层党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真正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为老百姓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