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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代表退出机制 强化代表履职管理
时间:2017-04-05 00:00:00  来源:  作者:

“我身体不好,当选代表以来都没能好好履行代表职责,辜负了选民对我的期望,今天特地来提出辞职。”丹北镇人大代表沈某如是说。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履职积分实施办法》,丹北镇人大始终注重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依托代表退出机制,积极强化代表履职管理,明确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党政领导干部因岗位变动失去代表性的,本人应辞去代表职务打破了人大代表任期“终届制”的惯例。

据统计,自2014年丹北镇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以来,已有11名镇代表终止了代表资格,其中10名因工作调整调离本行政区域或本岗位,提出辞职,1名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出席人代会和代表小组活动,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劝其提出辞职;同时为了工作需求,并完善代表比例结构,补选产生了10名镇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