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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述职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31 00:00:00  来源:  作者:

根据《丹阳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以下简称《述职评议办法》)和2017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5名任命人员述职,并进行评议、询问和测评。为使述职评议工作有序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述职对象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宇晖;

市民宗局局长吉士英;

民防局局长唐明科

统计局局长张佩炎

粮食局局长魏文平。

二、述职内容

述职人员围绕《述职评议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报告2014年以来主要履职情况,重点报告:

(一)学习和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

(二)依法履行职责,完成任内工作目标情况,尤其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263”专项整治、“四问四促”大走访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三)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选民意见及人大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的专项工作、重大事项等情况;

(四)思想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述职评议工作组织

1.评议主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评议工作小组:

第一组,组长:马耿良,副组长:蔡国璐,成员:马春伟。主要负责了解唐明科同志履职情况并形成述职评议意见;

第二组,组长:周爱仙,副组长:赵丹心,成员:史建军。主要负责了解王宇晖同志履职情况并形成述职评议意见;

第三组,组长:蒋明辉,副组长:岳兆庆,成员:孙新华。主要负责了解张佩炎同志履职情况并形成述职评议意见

第四组,组长:符红海,副组长:张少云,成员:吴卫华。主要负责了解魏文平同志履职情况并形成述职评议意见

第五组,组长:韩静慧,副组长:李碧文,成员:吴美玉。主要负责了解吉士英同志履职情况并形成述职评议意见

四、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通知述职对象。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通知送达市人民法院、市宗教局、市民防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相关单位分别通知述职人员做好准备;

2.布置述职工作。4月上旬,召开述职评议工作布置会议,通报述职评议实施方案,明确述职工作的具体要求。会后,各评议小组组长约谈述职人员,明确述职的相关要求;

3.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内,按照“334”的格式要求,30%肯定成绩,30%查找存在问题,40%提出改进措施。述职报告形成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员会的意见修改定稿,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三十天内送市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员会。

(二)征求意见阶段

时间:4月中旬-5月中旬,具体时间、日程由各评议工作小组与相关部门商定。

方式:召开座谈会、专项工作调研视察、走访等,必要时可进行个别谈话

①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了解述职人员履职情况,必要时可进行个别谈话。

座谈对象:述职人员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普通干部代表,部分下属单位负责人和服务对象。

②对述职人员所在部门承担的专项工作进行调研视察。  

听取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述职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三)述职和评议阶段

1.述职。6月下旬,述职人员主要就2014年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大会述职。

2.评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评议。①评议发言。对口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评议发言。评议报告字数一般在1500字以内,按照“334”的格式要求,30%肯定成绩,30%查找存在问题,40%提出整改建议,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具有可整改性,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②现场询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进行现场询问,相应的述职人员根据提问内容作出回答。③民主测评。根据《述职办法》,测评表决票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由常委会组成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人员任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四)反馈整改阶段

1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依据各评议小组的评议发言以及会上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起草评议反馈意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后,形成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意见书,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送市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等

2.市人大常委会向述职人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通报述职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

3.述职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在9月底前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报告应针对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说明,整改落实情况要具有针对性,字数一般在2500字以内。

4.市人大评议组分别跟踪督查述职人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