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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工作视察通报
时间:2015-05-29 00:00:00  来源:  作者:

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掌握我市气象服务体系运行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明辉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气象工作,现场察看气象设施运行情况,听取气象部门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副市长符红海,市应急办、气象局、财政局、农委、环保局、广电集团等部门分管领导陪同视察,现将视察情况通报如下:

近年来,市气象局在省市气象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致力于气象事业发展,积极服务农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气象观测及服务体系。建成丹阳市综合气象监测网,气象信息预警平台,乡镇气象服务站全部建成并向村级延伸,在粮食收种、防汛抗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重视公共气象服务在农业气象信息发布、雾霾天气监测、城市排涝、交通气象信息发布等方面,与各部门广泛开展协作,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明显。三是重视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央财政三农服务专项的实施,选择司徒镇杏虎村水蜜桃生产基地建立示范基地,创建水蜜桃种植应对气象灾害的新模式。每个村及社区均明确一名气象信息员,开展气象服务工作。 

应该看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气象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联系也越来越密切,要实现融合发展,还应正视当前面临的困难,一是地方财政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支持有待加强。市气象局属于垂直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但承担着全方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气象保障服务职能,其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气象设备更新、专业人才引进、地方气象事业项目配套投入等资金压力,地方财政应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二是气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度有待加强。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要实现“全覆盖”和“零距离”传播,尤其是气象预警信号级别达到红色时,但我市气象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尚需协调解决。三是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与广告气球施放安全隐患预防有待加强。虽然我市加强了雷电安全防御工作,但一方面部分老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堪忧,有的缺乏防雷设施,有的存在引雷风险。另一方面新建建筑物防雷竣工验收环节,未能体现气象局的主体作用。在广告气球施放的管理上,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对灾害的预判需提高认识。

根据视察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提升气象事业发展水平。要充分认识气象是公益性事业,按照《气象法》的规定,将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性气象事业项目,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拓展市场化机制,增加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加快气象设备的更新速度与维护水平,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气象为农服务的监测水平与预警水平。重视申报促进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的项目,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提高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

2.完善服务与监管体系,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一是建立长效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合演练机制和气象灾害数据库、气象灾害预警发送平台,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不断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要及时对《丹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充实内容。二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对公共场合施放的广告气球施放进行联合执法,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对建设项目的防雷设施的竣工、验收,强化气象部门的主体作用,杜绝安全隐患。三是积极与我市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开展合作,建设自动化气象监测、预警设施,建立气象应对机制,增强高效设施农业抵御气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业投入产出效益。

3.加强科普与法制宣传,提高公众气象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宣传力度。4月1日是《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颁布实施日,要抓住时机,大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气象科普知识,特别是雷电防御知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气象科普实现“五进”,即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要按照《气象法》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校和老建筑物的雷电灾害防御排查,加大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要加强对我市村级气象信息员的业务培训,调动开展村级气象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对气象次生灾害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