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思考
时间:2025-08-13 09:57:03 来源: 作者:
市人大财经工委
信用修复制度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信用修复起着挽救失信、警示潜在失信,改善社会诚信关系的重要作用。丹阳人大高度关注信用修复工作,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建议,并被确定为重要建议重点督办。本文旨在通过对丹阳市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思考建议。
一、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印发实施。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自此我市也全面启动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修复工作。2021年6月,镇江开始部署严重失信退出工作,当时整个镇江市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共有4257家,其中丹阳市有2037家,占整个镇江市的47.9%,治理任务艰巨。经过法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属地政府的协同配合,当年全市就退出了1300多家失信被执行企业,失信治理成效受到市级媒体报刊广泛宣传,丹阳法院着力推进企业信用修复的工作经验被刊发在学习强国平台“江苏经济报”频道,2022年初省高院、省信用办专程赴开发区专题调研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经验。经过几年持续开展严重失信治理,全市诚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目前存量的失信被执行企业仅剩余191家,不到原数量的十分之一。
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举措
1.强化组织保障,全面协同推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诚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从市级层面铺开信用领域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企业严重失信问题,逐步形成信用办统一协调、失信认定部门具体指导、属地政府兜底实施的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失信治理工作格局。制定印发《丹阳市优化诚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定了“依法合规、创新实施”,“谁认定、谁指导”,“条块结合、分类处置”三大基本原则。多次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共同研究解决失信退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组织12个镇区开展失信治理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认识。
2.开展深度摸排,分类合规处置。经济发展局与法院联合做好失信企业具体情况摸排,组织各镇区认真开展走访和摸排工作,摸清失信企业的经营状态、资产状况、失信原因等重点情况,为退出工作提供有力依据。属地政府积极动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工作力量,根据法院制定的摸底表开展尽职调查,进行现场实地走访,摸底表均由属地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盖章,形成一企一档台账资料。在线上线下已完成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失信企业具体状况,通过“执转破”、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等方式,分批分类合规处置。
3.加强督查推进,完善考核机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定期梳理严重失信主体数量,了解各部门、镇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查。在治理过程中,形成了皇塘镇某寝品公司担保化解、陵口镇某鞋业公司积债结清等多个典型案例,以案例通报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印发推广,并对有关帮扶成效显著的乡镇在年底考核中予以倾斜,发挥好考核“激励棒”作用,充分调动各镇区主动帮扶企业的积极性。
4.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信用水平。从长期来看,只有从整体上提升全市信用水平,形成不敢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失信主体新增。近年来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出台联合惩戒措施,逐步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常态化开展诚信“红黑榜”发布,在“信用丹阳”网、市政府广场公告栏予以公开公示,通过社会舆论形成社会震慑力,约束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运用新闻报道、信用修复培训会、新媒体推介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宣教活动,宣传失信带来的不良影响,讲解信用修复的政策依据和流程,帮助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
三、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的几点思考
1.严格执行《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社会信用服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进社会信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强化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
2.推进存量失信企业退出工作。政府、法院等市级部门和各镇区及其村、社区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一分析、摸清存量失信被执行企业的情况,帮助企业加强与外地法院、外地债权人的联系,促进达成和解方式,循序渐进,分阶段实现有序分类移除。各镇区要加快推进核查工作,在市法院、经发局、市管局等单位的指导下,加快破产案件收结案工作,进一步推进“执转破+预重整”工作,加快将剩余的失信被执行人移出名单,进一步降低我市存量失信被执行企业数量。
3.加强社会信用文化建设。社会诚信文化建立在“诚信”道德和“信用”行为之上。其中,基于道德的“自律”是法制和联合奖惩等“他律”的基础。政府应当依法履职、诚信施政,增强决策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推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协调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充分用好“红黑榜”“信用中国”网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以公平公正的司法打造社会对法律底线的敬畏感;要将信用意识和社会道德培育结合起来,营造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打造“季子故里,诚信之乡”的城市名片。
(丹阳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