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推动本质安全水平
时间:2025-08-13 10:09:16 来源: 作者:
市人大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理念、原则和方法、路径,为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丹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创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报告制度,依法制度化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一、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任务
丹阳市地处江苏省南部,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集聚发展和协同发展,逐步形成了光学眼镜、五金工具、汽车零部件、木业家居、寝品和户外旅游用品、精密制造、新材料和新医药等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全市实体企业有3万余家,规下企业占比96.8%,市场主体近20万个,涵盖大部分工业门类和服务业态,包括化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苏南乡镇工业模式布局特点易形成众多安全隐患。三四十年前的老旧工业园区“小散乱污”情况比较普遍,小微企业众多,企业主体认识、能力不够,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方面惜投少投,或建而不用、应付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网格、专业人员及职责在落实过程中打折扣较多;外来务工人员多,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形式大于内容。究其原因,存在企业经营利润不高、管理水平落后、厂房老旧等客观因素,也存在对安全生产隐患专业知识缺乏了解等主观因素。2020年我市陵口镇发生的胶粘合剂爆燃事故,原因之一即为业主对胶粘合剂挥发积累至一定浓度后爆燃知识缺乏了解,导致较为严重的后果。
2.基层监管专业力量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性不大,尽管政府、属地、部门均将“一法一条例”(《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乃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体制内、轻体制外,重文本宣传、轻实务操作等现象。同时,因安全生产的现场排查、隐患整治、执法处罚面广量大,业务方面要求多样精专,相对“一法一条例”广覆盖的执法监管,监管队伍数量与专业能力建设均显不足。
3.典型事故带来的教训深刻。据统计,全市共有小微企业1.5万余家,其中化工生产企业1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4家,危化品企业罐区30个,粉尘涉爆企业79家,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199家。近几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安全生产隐患仍然不容忽视,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近年来曾发生过8·6电镀园火灾事故、5·15陵口爆燃事故、3·9黄埝桥坍塌事故等。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块突出“短板”,把安全生产列入政府向人大专项报告制度,是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具体措施。
二、人大制度化监督是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手段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大安全”格局,推动市、镇联动。2022年,提请市委印发《关于建立市、镇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听取和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报告作为市、镇人大法定监督议题,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摸排当前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短板和症结,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办,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有实效。
一是明确报告方式。安全生产报告制度采取1+N方式,即1个综合报告和N个专项报告相结合,实现多点监督、共同发力。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市、镇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及上年专项报告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报告根据每年重点和每个镇(街道)隐患特点确定个性化专项报告议题,每年报告不少于2次。前两年,我市把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电梯安全作为专项报告内容,今年又确定了交通运输安全、厂中厂安全生产整治两个议题。同时,市、镇人大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共性问题和案例分析相结合,开会座谈和个别访谈相结合,了解真实情况,增强监督实效。分别面向人大代表、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形成调查问卷分析报告,为客观评价法律实施效果、全面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突出报告重点。报告反映市、镇两级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提升、重大风险研判、重大隐患整改推动等情况。市镇人大主要督办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督办认识是否到位。各级领导和各类企业是否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二是督办制度是否建立。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是督办职责是否明确和落实。是否紧扣法律规定,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违法行为查处及事故调查处理、推进社会共治等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报告的重点,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共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四是督办重点隐患是否采取系统化化解措施。是否强化精准监督,紧盯“散乱污危”工业企业,以及违规电气焊、违法转包分包、“三超一疲劳”、违规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多的环节领域,加大力度排查隐患,具有“现实危险”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防微杜渐,绝不能让小隐患变大事故。
三是提高报告质量。市、镇人民政府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客观真实地向本级人大反映。市、镇两级人大将安全生产报告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审议,审议意见送同级政府处理。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让监督长出“牙齿”,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清单,交当地政府或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对部分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跟踪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市各镇因地制宜开展镇政府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确定监督重点:例如延陵镇在会前组织代表视察江苏万乐复合公司消防整改项目;吕城镇组织代表参加安全知识宣讲、参与全镇安全生产消防演练观摩会,邀请代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珥陵镇在会议上由代表小组组长围绕本镇安全生产工作对镇政府进行专题询问;丹北镇组织人大代表对上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满意度测评,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发挥人大代表来源广、接地气、责任心强的优势,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刚性监督,进一步丰富拓展了人大监督领域,体现了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是新时期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
一是推动有关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报告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整改要求,促进了市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各级将抓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和责任体系建设方面更加健全完善,有力压实了三个责任,基层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安全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得到持续加强。
二是推动重点领域、重点隐患问题的有效解决。通过专项监督,对一些共性问题以及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对解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智慧消防和门面房消防安全两个重点,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智慧消防方面,我市以界牌镇、陵口镇作为试点在全省率先推进整镇“智慧消防”工程,先后出台《全面推进 “智慧消防”建设的实施方案》、《丹阳市智慧消防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以标准化引领推动智慧消防规范化建设,将人防、物防、技防相融合,统筹推进“智慧消防”建设。陵口镇从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推进、分步实施的建设方案,在全镇范围推广“智慧消防”建设,至今已形成省内外多地前来考察学习的“陵口模式”,陵口镇政府被评为“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市人大有力推动全市智慧消防建设,我市起草的镇江市首部消防地方标准《乡镇(街道)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通过专家审查,在全国首创,为智慧消防建设在全国推广贡献了“丹阳经验”。省政府将“智慧消防”纳入《江苏省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支持镇江市升级智慧消防‘陵口模式’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全市在“智慧消防”建设上精准发力,12个镇(区、街道)成立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中心20个,已有23720家场所安装“智慧消防”终端171914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厂中厂”“园中园”企业、养老福利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群租房均100%完成,实现火灾事故早发现、早预警、早扑救。在“多合一”门面房消防安全方面,推动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沿街门面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摸排“九小场所”12716家,完成“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隐患整改491家,共安装智能烟感、温感探测报警装置139421个,燃气泄露智能切断装置2925个,智能视频监控503个,电动车智能充电桩19个,智慧用电6422个。火灾总期数同比下降30.3%,全市工业企业类火灾同比下降35.2%,沿街商铺类火灾起数下降60.6%,切实解决了一批门面房消防隐患。丹北镇人大主席团参与到镇应急办开展的厂中厂及小场所的摸排检查中,第一轮全覆盖检查,重点针对是否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违规分割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用火、用电情况是否符合标准、群租厂房是否细化各家责任义务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共摸排各类隐患问题3041条。第二轮分批次整治,重点抓逃生通道设置、“一键响铃”、“简易烟感”、“智慧消防”等报警设施安装,出租方与承租企业均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均已制作好责任牌上墙公示,按照要求已配齐共784名安全员,持续进行跟踪直至问题整改完成,镇人大主席团要求各安全生产网格负责跟踪问题单位并持续管理形成闭环。
2023年,市人大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燃气安全和电梯安全三个专项议题,开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推动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丹阳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丹阳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联合执法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各级累计投入资金3600万元开展安全生命防护(精细化提升)工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27%、26.45%,实现了道路“两个持续下降、一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燃气安全方面,推动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丹阳市瓶装气企业深化整合工作方案》,推动全市15家瓶装气充装企业有效整合,执法检查中,完成382个各类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全市4000余户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以及1260户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实现燃气泄露报警保护装置安装全覆盖。18万户居民用户和1431户非居民用户完成更换金属包覆管和不锈钢波纹管工作。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广泛应用,实现安全用气可追溯,完成供气企业管道天然气场站级燃气管道建档工作,燃气供应与使用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督促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电梯安全方面,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场监督检查电梯212台,其中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检查数量59台,发现并整改隐患9条。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对我市15年及以上老旧住宅电梯55台完成安全评估工作,安全评估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均已完成整改。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提升行动,累计对18家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电梯32台,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9条。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厂中厂及三合一(多合一)安全专项整治和交通运输安全专项议题。在厂中厂安全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先后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报告工作专题辅导、安全生产专项报告工作座谈会、厂中厂及三合一(多合一)安全专项整治现场调研视察等活动,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点,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措施“三落实”。推动相关部门完成排查“厂中厂”出租方428(含个人出租、非工业企业),承租方1107(含非工业企业),全部录入江苏省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厂中厂”企业数据库。排查隐患3025条,整改隐患1824条,指导284个厂区安装“一键响铃”540套,指导700家承租企业安装烟感报警8605个。专项检查执法检查128家,查处问题隐患76条,立案13起,曝光典型案例3起,拆除违章建筑3起,关闭取缔5起,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通过强力执法拧紧“厂中厂”安全生产“总开关”。这些专项议题,有力拓展了安全生产监督的角度和深度,体现人大监督的持续发力和有效改进,进一步回应人民关切,充分彰显人大责任和政府担当。
三是推动凝聚共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合力。市镇两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以人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的形式,推动形成县域范围内,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在监督过程中,对市人大确定的主题,采取市、镇两级人大联动方式,充分借助两级人大、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大代表的力量,实现行业、部门、全社会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合力,推动解决面上重大隐患。比如,导墅镇人大对安全生产报告实行主席团审议、人代会复议的方式,主席团给出审议意见,在年中人代会上提交全体人大代表审议讨论,主要针对三大重点开展了审议:一是针对家纺行业的消防安全开展审议;二是针对智慧消防的推进开展审议;三是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开展审议。界牌镇人大结合网格化综合治理,推动政府打造手机端数字化巡检平台,将移动端小程序排查应用武装到微网格员,通过移动端巡检小程序,实现安全监管情况实时上报,完善巡检任务计划制定、巡检记录管理、巡检人员上报数据导出分析等模块建设。近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扎实工作,丹阳安全生产呈现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趋势。
下一步,我市重点将在提升人大监督专业性方面下功夫,加强代表专业能力建设,探索建立人大相关领域咨询专家库,采取代表+专家形式,加强市人大安全生产监督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安全生产视察、执法检查、专题座谈,深入开发区、工业园区,深入企业、工地,了解基层情况;依托人大行业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安全生产法律宣传员、监督员、联络员作用,关注“身边的安全”,推动建章立制,全方位提高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质效。
(镇江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