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调研与思考
时间:2025-08-13 10:13:38 来源: 作者:
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工委 史建军
农村集体资产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今年,在全面调研我市村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市人大报请市委,以市委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建立镇人民政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村(组)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了全面规范的镇人民政府报告村组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强化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村组集体资产的监督,推进村组集体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保值、增值,更大力度推进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强市,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集体资产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底,我市农村集体资产共计52.55亿元(其中镇级0.86亿元,村级45.69亿元,组级5.99亿元),负债16.4亿元(其中镇级0.38亿元,村级15.09亿元,组级0.91亿元),所有者权益36.15亿元(其中镇级0.48亿元,村级30.6亿元,组级5.08亿元),经营性资产35.04亿元(其中镇级0.3亿元,村级30.25亿元,组级4.45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7.5亿元(其中镇级0.56亿元,村级15.45亿元,组级1.49亿元),资源型资产152.27万亩(其中镇级0.0026万亩,村级24.6万亩,组级127.6万亩)。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扎实开展清产核资、规范产权交易、提质增效行动等工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已初步实现规范管理,集体资产呈现出保值增值的良性发展态势。
1. 全面完成村组两级清产核资工作
2017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市168个村(社区)、6147个村民小组统一标准,同步推进,全面完成了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18年在完成镇级清产核资的同时,完成了数据库建设。2019年,我市开展了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同时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要求,我市陆续完成镇级自查、市级抽查,将经多次核算的资产数据导入镇江市农村集体“三资”核算系统,确保“三资”管理核算系统数据真实可靠,并同步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
2.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行有序
自2017年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应进必进”,截止2023年底累计进场交易项目16869笔,土地规模流转47.75万亩,成交21.74亿元,溢价1.26亿元;2023年全市农村产权进场交易项目3013笔,成交总额2.86亿,溢价1409.3万元。近几年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稳居苏南县市前列。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公布的2022年度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测评价结果显示,我市名列全省县级第1名,连续四年在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监测评价中位列县级市前十名、苏南第一。
3.全面实施智慧监管
2023年全面推广使用 “苏智农经”平台,确定统一明细科目,建立统一模板和基础框架,实现各项功能模块数据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督管理的工作闭环。目前各村使用平台线上开具电子票据,开票、作废、核销全过程管理实现闭环管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数字化管理,每一项资产都赋予查询二维码,可以通过扫码查询资产资源所属、资产性质和使用状态等信息。
4.常态化开展村级审计监督
强化推进会审制度。每年组织各镇进行交叉会审,推动监督检查下沉落地,协助相关乡镇做好问题整改。积极开展镇级内审。各镇(街道)农经部门全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每年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并监督指导村级对组级财务的审计工作。专业审计全面覆盖。为从源头上遏止村级“微腐败”发生,2023年聘请两家会计事务所对30个村的2022年度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专业审计,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所有村级财务轮审。
5.开展集体资产提质增效行动
2023年,我市开展了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行动,“紧盯资产资源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关键环节,准确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督促各镇(街道)对照行动内容中十项问题,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逐村(社区)建立整改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全市共整改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263笔,村级债务化解涉及金额73万元。
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获得了一些荣誉,管理工作也走上了正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镇农经队伍不够稳定。一是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镇虽然普遍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但由于乡镇事务繁杂,很多乡镇三资管理工作人员一人多岗,承担多项职能工作,专人专岗难以实现;二是三资管理人员频繁更换,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部分镇农经部门在落实村账镇管制度时,存在“不敢管、不严管”、重记账轻管理现象,监管有待加强;四是村会计专业能力存在不足。目前实行“村账镇管、组账村管”模式,大多数村会计仅承担报账员角色,财务专业知识能力欠缺,组级财务监管乏力。
2.镇村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尽管上级部门已出台完善的制度,但部分村组干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造成各项制度执行和落实不够理想,目前仍然存在违规拆分工程,逃避招投标、资产资源发包项目不进产权交易市场、不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等情况。
3.家底不清情况仍然存在。自清产核资工作开展以来,各村组已经建立了基本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并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动态更新,但还是存在一些由于多次村组合并、时间和历史等原因,部分村组集体资产的权属关系错综复杂难以确权,导致家底不清、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存在误差等情况。
4.“苏智农经”资金监管难以实现。 “苏智农经”平台由省农业农村厅和农行联合开发,而我市村级账户大多开设在丹阳农商行,农商行无法对接农行平台,后续网络监管村级资金难以实现。
三、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和思考
农村集体资产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透明度,事关集体和农民的利益,有利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
1.进一步落实报告制度。镇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镇人民政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村(组)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集体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全面准确报告集体资产家底。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除正常审议报告外,还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审议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农经队伍建设,确保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落实岗位责任制度,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农经人员工作行为。二是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培训,增强农村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敬业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3.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要落实好资产管理、村务卡、资产清查、资产资源台账、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制度,确保流转项目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禁止暗箱操作、擅自交易,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提高农村产权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
4.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以“苏智农经”平台为抓手,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将组织管理、股权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产权交易、预警监督、综合分析等模块数据互联互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实时化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信息的网络化监管体系,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科学有效。
5.进一步做好清产核资。每年年底,各村组要按时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掌握资产底数,及时调整账目,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同时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中对变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及时更新,确保账实相符。各镇要根据提质增效行动要求,梳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督促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行为的整改,追缴未及时缴纳的合同款项,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对即将到期的合同,提前做好在交易平台上公开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公开交易。
6.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市政府要制定出台必要文件,打通集体资产盘活的堵点和痛点,建立集体资产盘活的规范流程,打造资产盘活的各类典型样本,便于参照操作,提高资产盘活效率。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增强集体资产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集体资产运营绩效,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镇江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