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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建设》丹阳市人大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监督
时间:2014-10-30 00:00:00  来源:  作者:

 

日前,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试行)》和《预算初审听证规则(试行)》。这是继去年4月份出台《财政预算监督办法(试行)》,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试行全口径财政预算监督的基础上,推行的又一重大举措。这两项制度是对《财政预算监督办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利于更加有效做好政府财政预算监督工作。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试行)》共十六条,规定财政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市政府应提前一个月报送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情况,对人大提出的修改意见采纳情况应在10天内向人大反馈。人大常委会可组织人大代表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专题询问等。

《预算初审听证规则(试行)》共二十条,规定了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组成和听证会的程序。要求预算听证会一般在市人代会前30天举行。听证会要形成听证笔录,在听证会结束3天内,撰写听证报告,市人大在初步审查预算草案时必须听取和审议听证报告,并将相关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

:本文刊登于《民主建设》2014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