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组织建设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基层人大职能作用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丹阳市人大常委会抓住机遇,积极推动镇人大组织建设,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专一办”建设(即:镇区人大主席专职化、人大秘书专业化、设立镇人大办公室)。目前,全市14个镇区全部实现了人大主席(主任)、秘书专职化,并由同级党委组织委员兼任副主席,有7个镇先行建立了镇人大办公室,并配备了人大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这一做法增强了基层人大的活力,开创了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抢抓机遇,顺应民意,“两专一办”应势而生。
省委[2011]30号文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这一提法为镇人大组织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省人大多次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并对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以及待遇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两专一办”推行以前,乡镇人大主席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秘书大部分是兼职,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乡镇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无论是乡镇人大工作者,还是镇人大代表都强烈要求人大主席、秘书专职化。同时,随着丹阳第二轮镇(区)区划调整,镇(区)面积扩大,人口增多,代表数也相应增多。如,云阳镇的镇人大代表数增加至152人,原有的人大组织已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要求,“两专一办”建设迫在眉睫。去年3月,县、镇两级人大换届,市人大积极抓住机遇,主动争取市委支持,并结合镇区实际,积极推行“两专一办”建设。
二、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两专一办”初步规范。
“两专一办”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为使建设不流于形式,既保证必备的办公条件,又能充分发挥作用,市人大专门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此基础上,主任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后,对条件成熟的城管镇——云阳镇和镇江第一镇——后巷镇开展了试点,积累经验,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又召开全市性的现场观摩会,逐步向全市推开。
制度是推进“两专一办”建设的保证。我们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镇人大主席退二线的年龄后延2年至55周岁,与部门正职相同;所有镇都配备专职人大工作人员,明确镇人大办公室主任(秘书)为正股职;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包括人大主席、人大办公室、人大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代表活动制度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把镇人大组织建设,作为创新工作,纳入镇人大工作百分考核;镇人大的工作和活动经费,实现财政全额列支。这一系列制度的推行,使“两专一办”建设得到了初步规范。
三、活力提升,影响扩大,“两专一办”成效明显。
提升了人大职能的公信力。通过“两专一办”建设,乡镇人大的人员队伍得以基本稳定,履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履职时间得到充分保障,人大干部主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大大增强。乡镇人大还充分运用“第三者”的特殊身份,使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有反映的对象和场所,并主动协调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认可,提高了人大和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比如,吕城镇曾发生一起造船厂意外伤亡事件,数十名家属情绪激动向镇政府讨要说法。事发后,镇人大利用其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一线,面对复杂局面积极妥善协调,最终圆满解决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增强了人大干部的向心力。随着“两专一办”的建设,乡镇人大的地位有了显著提高,党委把乡镇人大主席、办公室主任作为一个重要岗位,按照正科职和正股职任职资格和素质要求配备,为干部培养和锻炼增添了新的平台。同时人大干部能够在岗位交流、提拔任用等方面得以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和集聚了优秀年青干部和基层一线人才,最大程度地激发了乡镇人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如延陵镇连续两位人大办公室主任(秘书)被提拔至副科级岗位。
扩大了人大工作的影响力。通过乡镇人大“两专一办”建设,增强了乡镇人大工作力量,尤其是主席、秘书的专职化,使人大干部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大人”,提升了人大工作水平。“两专一办”推行后,人大主席和人大秘书
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指导人大代表提出合理化的议案和建议,并加大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了议案、建议的答复满意率和办结率。比如,埤城镇去年代表议案、建议答复满意率达98%,办结率达80%以上,切实提高了乡镇人大在群众中的威信。
(作者为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注:本文刊登于《人民与权力》201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