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维护业主对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助力保障民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共同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申请方便快捷和公开透明、使用效果优良和业主满意。根据《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部分城区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业主)代表对我市2018年-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年)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询问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资金使用范围:用于缴纳小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定于2021年9月下旬在市行政中心会展中心举行。
三、听证办法
按照《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办法》,对我市2018年-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年)征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询问听证。
四、陈述人、旁听人的确定
1.陈述人是指出席听证会并可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或陈述理由的人员。旁听人员是指申请列席听证会,不享有发言权但可提交书面意见的人员。
2.听证陈述人、旁听人将按照《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办法》要求予以确定。陈述人21名,其中:市人大代表12名、专业人士3名、社会公众6名;旁听人6名。
五、报名条件和方法
1.报名条件:本市市级人大代表和年满18周岁在本市居住且缴纳过住宅维修资金、享受权利的业主公民。
2.报名方式: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丹阳市人大网站(www.dyrdw.gov.cn)下载,填写后请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申请听证陈述人的,应在填写申请表时,表明自己对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持的观点(即陈述人对该项目实施和运行效果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等等)。
4.联系人:史雪琪,联系电话:86522196。
来信地址:丹阳市兰陵路8号,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212300;传真:86528807;电子邮箱:501798267@qq.com。
5.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