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动态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我市“居家和社区、社会机构”养老服务项目(草案)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19-11-11 00:00:0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扩大预算项目初审和绩效评价的公众参与度。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部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举行听证会,对我市2020年度“居家和社区、社会机构”养老服务项目草案(草案)进行初审,并对该项目近三年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概况

预算项目名称:社区居家养老扶持经费、社会养老机构扶持经费

预算资金使用范围:养老事业发展各项政策规定的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居家和社区、社会机构养老服务的补助资金。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定于201912月中旬在市行政中心会展中心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办法

按照《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办法》,对我市2020年“居家和社区、社会机构”养老服务项目预算(草案)初审及近三年实施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听证。

四、陈述人、旁听人的确定

1.陈述人是指出席听证会并可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或陈述理由的人员。旁听人员是指申请列席听证会,不享有发言权但可提交书面意见的人员。

2.听证陈述人、旁听人将按照《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办法》要求予以确定。陈述人21名,其中:市镇两级人大代表12名、专业人士3名、社会公众6名;旁听人6名。

五、报名条件和方法

1.报名条件:本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年满18周岁的在丹阳市居住或工作的公民。

2.报名方式: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丹阳市人大网站(www.dyrdw.gov.cn)下载,填写后请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申请听证陈述人的,应在填写申请表时,表明自己对我市“居家和社区、社会机构”养老服务项目所持的观点(即陈述人对该项目实施和运行效果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等等)。

4.联系人:史雪琪,联系电话:86522196

来信地址:丹阳市兰陵路8号,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212300;传真:86528807;电子邮箱:501798267@qq.com

5.报名截止时间:20191130日。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