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日下午至5日在市会展中心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丹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丹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丹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阅丹阳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丹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