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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我市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草案) 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17-11-06 00:00:0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扩大预算项目初审和绩效评价的公众参与度。根据《预算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部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对我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草案)进行初审及近四年该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概况

预算项目名称:政府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年度预算额:3000万元/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农业发展各项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涉农相关事务。主要包括:

1.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农业、水利项目的配套;

2.本市立项的农业、水利项目及其他事务;

3.各镇(街道)农业园区建设或农业项目投资的奖励。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定于2017125日下午2点在市行政中心会展中心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办法

按照《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和《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办法》,对我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草案)初审及近四年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听证。

四、陈述人、旁听人的确定

1.陈述人是指出席听证会并可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或陈述理由的人员。旁听人员是指申请列席听证会,不享有发言权但可提交书面意见的人员。

2.本次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与邀请参加相结合的办法。陈述人确定21名,其中:市镇两级人大代表12名、专业人士3名、社会公众6名;旁听人确定6名。

3.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如果超出规定人数,听证机构将根据各种意见的人数大体相等、地区分布相对均衡等原则确定。听证旁听人的报名人数如果超过规定人数,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如果报名及邀请的陈述人或旁听人不足规定人数,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与邀请人均可确定为陈述人或旁听人。不足人数部分由各镇(街道)人大推荐补足。

五、报名条件和方法

1.报名条件:本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年满18周岁的在丹阳市居住或工作的公民。

2.报名方式: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丹阳市人大网站(www.dyrdw.gov.cn)下载,填写后请邮寄、传真或E-MAIL至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申请听证陈述人的,应在填写申请表时,表明自己对我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所持的观点(即陈述人对该项目实施和运行效果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等等)。

4.联系人:史雪琪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七楼A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邮编:212310

联系电话:86522196

传真:86528807

E-mail501798267@qq.com

5.报名截止时间:20171115日。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