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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我市“基本公共卫生”预算项目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16-11-09 00:00:0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改革,推进财政资金预算项目初审和绩效评价工作,扩大预算项目初审和绩效评价的公众参与,根据《预算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举行听证会,听取部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预算项目的初审及绩效评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定于2016年11月29日下午2点在市行政中心会展中心南区一楼国际报告厅举行听证会

二、听证办法

按照丹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和《预算初审及绩效评价听证办法》进行

三、听证事项

“基本公共卫生”预算项目初审及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听证

四、陈述人、旁听人的范围及确定

1.陈述人是指出席听证会并可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或陈述理由的人员。旁听人员指申请列席听证会,不享有发言权但可提交书面意见的人员。

2.本次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与邀请参加相结合的办法。陈述人确定21名,其中:市镇两级人大代表12名、专业人士3名、社会公众6名;旁听人确定6名。

3.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如果超出规定人数,听证机构将根据各种意见的人数大体相等、地区分布相对均衡等原则确定。听证旁听人的报名人数如果超过规定人数,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如果报名及邀请的陈述人或旁听人不足规定人数,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与邀请人均可确定为陈述人或旁听人。不足人数部分由各镇(街道)人大推荐补足。

4.陈述人和旁听人确定后,听证机构将发出书面通知,凭书面通知参加听证会。

五、报名条件和方法

1.报名条件:本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或年满18周岁的在丹阳市居住或工作的公民。

2.报名方式: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丹阳市人大网站(www.dyrdw.gov.cn)下载,填写后请邮寄、传真或E-MAIL至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成为听证陈述人的,应在填写申请表时,表明自己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预算项目所持的观点(即陈述人对该项目实施和运行效果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等等)。

4.联系人:马春伟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七楼A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邮编:212310

联系电话:86525719

传真:86528807

E-mail:rdjg5340@163.com

5.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