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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5-09-11 00:00:0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密切联系,进一步畅通人大代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渠道,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丹阳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镇江市五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活动暂行办法》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2015915日上午,以召开座谈会为主的方式,统一开展我市各级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需要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选民,请按行政区域和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各镇(街道)张贴的《关于开展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座谈会。选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属于市级和镇(街道)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和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参加接待选民的人大代表,应认真听取和如实反映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对选民意见和建议中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以及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可以通过闭会期间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或在市、镇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促使有关问题得到解决。

特此公告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