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之家”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丹阳市人大常委会把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作用作为抓手,按照《关于加强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丹发〔2015〕7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镇(街道)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用“建设好”、“宣传好”、“利用好”的“三好”标准衡量工作成效,要求“人大代表之家”达到“十有”标准:有醒目标示牌、有履职工作牌、有会议桌椅、有案柜报架、有空调电脑投影、有音响话筒、有工作计划、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有代表履职档案。同时要求各镇(街道)人大在硬件设施齐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学习、培训等活动,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代表活动的场所、学习培训的园地、联系群众的桥梁、议政督政的平台。截止目前,丹阳市各镇(街道)12个“人大代表之家”硬件设施全部到位,新起点呈现了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