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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宋飞雄为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时间:2022-07-28 00:00:00  来源:  作者:







  7月28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命和辞职事项,王成明同志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宋飞雄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人大领导赵立群、金夕龙、林丹如、黄俊杰、韩静慧、陈龙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市长王成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邵翔,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宇晖,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飞列席会议。
  会上,市委书记、市长王成明提请人事任命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提请任命宋飞雄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过投票表决通过。
  由于王成明同志职务变动,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请求。会议投票决定同意王成明同志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鉴于王成明同志因职务变动,已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群根据主任会议提名,提请决定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
  根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宋飞雄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会议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代市长宋飞雄面朝国徽,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群希望被任命的同志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加出色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