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市人大领导赵立群、金夕龙、林丹如、韩静慧、陈龙参加会议,市领导方明、谢正宝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方明作报告。据悉,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是监察法实施后、市监委组建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我市监察机关专项工作开展监督。自2018年1月市监委组建以来,始终秉承改革初心,依法履职、执法为民,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46起,处理558人,处分23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3起;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整治”的工作理念,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监委监督、社会评价”的工作路径,先后对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医保二次报销难等13类民生诉求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经过持续整治,当年新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占比从2018年的24.6%下降到2021年的8.4%。与此同时,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2021年达到94.5%。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群强调,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免职事项;听取和审议《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专项评议的实施方案》《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办法》和《关于丹阳市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意见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