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决定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等,市人大领导李忠法、马耿良、周爱仙、蒋明辉、符红海、韩静慧、蔡国璐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立群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前,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主任会议研究,提交了本次常委会议审议。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任命魏国荣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任命了部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宪法的有关规定,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宣誓仪式。根据《国歌法》的规定,宪法宣誓仪式前,现场人员还奏唱了国歌。
随后,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据统计,截至目前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53件,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后作为建议办理的议案42件,共195件,分别交由53家单位承办,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的有107件,占54.9%;基本满意的有88件,占45.1%。
会议审议了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日至5日在市会展中心召开,共八项议程。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提交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阅了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专项评议意见整改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评议的意见整改报告。
第七次常委会会场
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