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8月29日召开的丹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对45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近日,丹阳市人大举行了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暨宣誓仪式。
会议上首先宣读了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任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并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随后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45名人民陪审员一起进行庄严宣誓仪式。会议要求,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当一名正确行使权力的“审判员”、借助自身角色优势的“调解员”、促进司法公正的“监督员”、延伸审判职能的“联络员”、加强舆论引导的“宣传员”,努力为审判事业和社会主义司法民主作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还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履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