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丹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述职的实施方案》。
根据该方案,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4月开始,组织对该市人民法院、宗教局、民防局、统计局、粮食局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述职评议工作分准备、征求意见、述职评议和反馈整改四个阶段,述职人员在6月下旬的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述职并接受询问、评议、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述职评议意见书及测评结果将分别报党委、送政府和组织部门,各评议小组将跟踪督查述职人员整改措施的落实。
据了解,这是该市本届人大首次组织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该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将实行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