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编制中财政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还不完善,致使部分共性基本支出保障标准不统一,部门有意见;部分项目设置名称和内容不相符、交叉重叠,还需调整整合和压缩;上级政策文件规定标准保障的事项逐年增加,预算追加现象有所反弹,社会化用工的数量和标准不降反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政策性收费取消后财政全额保障等,致使财政保障面逐年扩大,可用财力的低增长与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矛盾突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制还不到位,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债务逐年增加,还本付息压力和风险增大,需要政府强化管理、防范风险;……。”
这是2016年12月15日丹阳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岳兆庆代表市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向代市长黄春年、常务副市长赵立群专题汇报四年来审核工作情况和2017年预算编制审核情况的一幕。
专题汇报会上,丹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黄春年认为:人大组织对预算编制审核,四年来审核工作成效显著,共核减部门和政府专项预算11亿元,优化整合和核减项目100多个,增强了预算编制单位预算管理理念,摸清了财政家底,揭露和分析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预算编制工作早布置、早启动,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细化、准确和规范,促进财政保障能力、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年提升,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供了详实决策依据;同时,对人大在预算编制审核中敢于动真碰硬、讲真话讲实情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审核领导小组依法开展预算审核工作。
丹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一中、三中全会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和执行新修正的《预算法》精神要求,创新预算监督工作举措,在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和政府配合下,由市人大牵头,于2013年成立了由市人大财经工委、财政局、审计局相关人员组成的市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全程参与下年度市级预算编制工作,通过全面调研和听取财政部门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在市级部门预算、部门项目预算、政府性专项预算编制“二上二下”过程中,逐个部门、逐个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实事求是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审核情况。丹阳人大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引入“审核”机制的做法,抓住了预算监管的“牛鼻子”,推动了人大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使人大预算监督更精准、更富有实效,成为丹阳人大强化预算监督的一张“特色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