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丹阳市选举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会议学习了12月9日镇江市换届选举督查组来丹督查提出的要求,通报了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和投票选举相关情况,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丹阳市选举委员会就各选区内的代表候选人产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代表候选人人数是否符合差额比例、选区选民是否过半数参加投票、代表候选人得票数是否有差错等内容,对各选区报送的选举结果进行了审核。全市各镇(街道)、机关各条口选举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选举委员会要求,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程序规范,效果明显;投票选举组织有力、规范有序,为成功选举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