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上午,镇江市人大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带队来丹,就《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党组书记、主任李忠法,副市长符红海陪同检查。
围绕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和突出用水管理,保障水资源等执法检查内容,检查组在丹重点视察了香草河河道环境整治情况,并实地察看了利民闸。据了解,香草河河道环境整治总投资2.5亿元,全面完成了河流流域清淤、堤防加固、坡道绿化,极大的改善了流域的水生态环境。工程完工后,我市还每年核拨60万元经费,实施高标准、高质量的管护,岸清水绿,环境优美的香草河,成为丹阳城市的新名片。利民闸位于延陵镇境内,属于利民河流域防洪除涝工程的一部分,在今年的汛期发挥了关键作用,一改利民河流域逢雨便受涝的状况,有效提升了该区域两万亩农田、14.5平方公里的防汛排涝能力。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自2003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依法治水,严格水资源管理,在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及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镇江市人大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条例》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会后,检查组将继续赴扬中市开展检查,丹阳市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赴扬中参会,并作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