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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镇两级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时间:2016-07-07 00:00:00  来源:  作者:

为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落实《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丹阳市人大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去年12月,我市人大及各镇人大依照标准配备了宣誓台、宪法本,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进行部署,学习《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人员宪法宣誓工作规程》,组织乡镇人大主席观摩人代会、常委会宪法宣誓仪式,积累经验,并要求各镇人大2016年人代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今年1月9日,我市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新当选的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及大会表决通过的法制委员会及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共15名同志,集体进行宪法宣誓,这是我市首次在人代会上举行宪法宣誓议式。今年初各镇人代会上,全市10个镇中有7个镇有选举任务,其新当选的12名乡镇级国家机关工作(其中4名镇长、4名副镇长、1名镇人大主席、3名镇人大副主席),在代表和列席人员的见证下庄重地向宪法宣誓,这在丹阳乡镇人大史上尚属首次。截止今年6月,该市人大系统共组织了3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