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扬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少华一行来丹阳考察街道财政预算监督工作,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明辉参加了座谈。
据了解,2014 年丹阳市镇(区)体制改革,原云阳镇、开发区分别改为云阳街道、曲阿解答,镇人大随之撤销,成立街道人大工委,街道财政预算作为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为了跟进对街道预算的审查监督,2015年市人大在新修订的《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中的第八条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预决算草案情况应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街道工委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依法履行对本街道财政预决算的初审和监督工作,人大街道工委应当于每年的2月份,6月份向主任会议报告下年度的财政预算初审情况和上年度的财政决算初审情况”。同时,为规范街道人大工委开展本街道财政预决算监督工作,于2015年4月份出台了《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财政预算监督办法(试行)》,明确了工作职责、监督程序、监督内容等。2015年,两街道财政按照市财政预算编制的要求,分别制定了预算编制方案,按照二上而下编制程序,分别编制了2016年度街道财政预算,并纳入了市本级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两街道工委在市人大财经工委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财政预算监督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了初审,并提出了初审意见。
在听取了我市街道财政预算监督工作情况后,扬中市人大对我市人大在街道财政预算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许,认为丹阳市人大开展的工作极富研究性和探索性,回去后将结合扬中实际,充分运用考察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