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预算法》培训班。据悉,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预算法》,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培训班上,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吕小鹏从新《预算法》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基本概念、内容亮点,以及人大如何开展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市人大领导聂刚健、蒋明辉、余新优参加了培训。蒋明辉主持培训,他要求参加培训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创新监督方式,提高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各镇(街道)人大工作同志,市人大机关干部,财经行业代表小组代表,以及市财政、审计局相关人员近8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