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聂刚健,副主任陈步荣、王金祥、蒋明辉、刘云珍出席会议。市领导李刚、符红海,市人大党组成员余新优,法院、检察院、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议案127件。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部署推进,承办单位认真办理,现已全部答复结束,重要建议、社会经济发展类建议、代表反映热点建议有序有力推进,社会民生类建议较好落实。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54件,占42.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69件,占54.3%;受条件限制或与现行政策不符,暂时不能解决或列为工作参考的4件,占3.2%。从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的74件,基本满意的49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6.9%。会议审议认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往年相比有较大的进步和提高,但仍存在重交办、轻督办、重主办、轻协办、重答复、轻落实等不足,建议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的落实,提升建议办理的质量,做到落实代表建议不打折扣。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城市交通及停车场(位)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农业现代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近两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询问的暂行办法》,通过了有关代表辞职和补选市代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