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聂刚健,副主任陈步荣、王金祥、蒋明辉、刘云珍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刚、副市长许伟,市人民法院院长卜士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政府办公室、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试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