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9日,市人大召开部分镇人大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人代会筹备工作。
会议指出:此次人代会召开,是依照《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中“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出缺时,应当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补选”的要求进行的。
会议要求各镇人大要高度重视,坚持和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在工作方案通过后,抓紧落实;要依法办事,按程序操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无论是讨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还是酝酿协商确定候选人,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