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任免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董钧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时间:2014-04-16 00:00:00  来源:  作者: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董钧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10817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裔玉乾的提请,丹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董钧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两年,并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