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0年4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鹤明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戈建芳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郦爱梅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吴时霖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姜赛宝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