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沈留海、李忠法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09年4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常生的提请,丹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沈留海、李忠法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