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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刚、任剑平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时间:2014-04-16 00:00:00  来源:  作者: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刚、任剑平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09429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李刚、任剑平同志工作岗位和职务变动,本人已向丹阳市人大常委会申请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丹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接受李刚、任剑平同志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