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任免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时间:2017-07-07 00:00:00  来源:  作者:

20177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黄俊杰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任命:

吴江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云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国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三、免去:

傅雅敏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云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国鹰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邢永忠同志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