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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时间:2017-03-31 00:00:00  来源:  作者:

20173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孙沪兵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二年);

袁国军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一年);

王为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援疆,任期三年);

  俊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朱国祥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国荣同志为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韦立忠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张建明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

盛建国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焦建国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徐国庆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施云峰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立新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火宝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安坤同志为市规划局局长;

谢正宝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汤建俊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荆健康同志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涛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涛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强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文军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龙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耀斌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杨三秀同志为市体育局局长;

王文华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佩炎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眭国民同志为市旅游局局长;

蒋云清同志为市物价局局长;

魏文平同志为市粮食局局长;

吉士英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唐明科同志为市民防局局长;

王小南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段建强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二、任命:

  敏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玲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苏薇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汪亚军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免去:

张鹤明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