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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时间:2016-12-21 00:00:00  来源:  作者:

2016121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俊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伟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尹建伟同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

方红卫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四、免去:

王锁平同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飞同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