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刚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符红海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国庆同志为丹阳市财政局局长。
二、免去:
金夕龙同志丹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徐国庆同志丹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