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丹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选举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布:
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卜士凡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 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出的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丹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