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仁海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1年6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张仁海同志工作岗位和职务变动,本人已向丹阳市人大常委会申请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丹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接受张仁海同志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