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丹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月15日补选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现予公布:
丹阳市人民法院院长:卜士凡
丹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