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0年12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军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江卫军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郦炳生同志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