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
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各位代表:
在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将“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建设幸福和谐小区的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5年2月13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该议案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2025年2月1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建设幸福和谐小区的议案”处理意见,经过审议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交市政府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精神,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响应迅速。市人大加速议案办理进程,2025年2月份就形成议案处理意见决议。市政府紧跟工作节奏,迅速成立“1号议案”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市住建局为议案主办单位,协调协办单位及属地,共同研究制定“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从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压实各方责任,为全年议案办理工作的及时、有效推进,夯实了工作基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调度、定期推进。二是重点突出。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围绕市人大常委会议案处理意见提出的“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等四条建议,市政府分别于2025年8月和11月两次召开市级层面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在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1号议案”办理进展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居民住宅小区绿化、景观优化流程及规范住宅小区综合执法制度专题研究,为明确阶段工作重点、接续开展议案办理工作、提升物管整体工作质效,充分发挥了联席会议综合协调作用。三是合力明显。根据丹政办发[2025]23号文件,针对住宅小区物管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市住建局侧重从行业主管部门角度,加强县乡两级物管队伍建设,聚焦关键领域制度完善,推动业主自治组织作用高效发挥,更加专注行业监管职能的落实;公安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则依据法定职责,对本职工作予以加强;属地也重点对老旧小区物业市场化及规范化管理作了强化,物管工作实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四是成效突出。市政府出台了多项物业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对一些难点有了突破,特别是市投资集团担起社会责任,接管原天怡利民物业旗下各欠妥善管理的小区,使多个小区问题物业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云阳街道对托底小区创新市场化管理;曲阿街道探索试点小区邻长制管理模式,丰富了物业管理的内容。
2025年11月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此项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会议认为,目前在推动我市完善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还存在思想认识存在差异、攻坚事项羁绊较多、整体推进不够平衡等问题。
会议对进一步办好该议案提出建议:一是摒弃“惯性思维”,增强工作动力。物管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重点是解决群众“住得好”的关键诉求。从居民角度,付出物业费,即应享受质价相符的服务;从物业公司角度,提供优质服务,也需要兼顾企业健康发展;从业委会角度,则是居中调和,在维护业主利益的同时,保障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但本质上三者是有共同交汇点的,是确保城市社会和谐、善治的基础。因此,在促进物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在遇到沟沟坎坎时,要避免矛盾与对立的思路困境,应更多地解放思想,从外地成功做法与成熟经验中找寻办法,立足我市实际加以创造性应用。二是主动“站前一步”,破解工作难题。在几个暂未有突破的攻坚事项中,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高效率使用,需要上位法修订支持简化申请、使用程序外。在物业收费市场化调节上,我市锦轩华庭小区通过导入“信托制”物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共同商议确定,以菜单订制的方式商定所需物业服务内容,再经业主大会共同表决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实现业主、物业公司双向满意的案例表明,只要愿意实践,办法总还是有的。因此,在老旧小区空间整理及改绿、住宅小区普遍面临的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多部门高效联合执法等物管工作难点上,各部门及属地均应增强工作主动,积极突破瓶颈,努力打开新局面。三是聚力“持续治理”,实现整体提升。物管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不可能通过“1号议案”一年的办理与督办,就实现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建议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属地,仍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形成的决议,继续从“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发挥市场调节和竞争机制;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行业优质发展”四个方面着手,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切实补齐物管工作短板,回应群众期盼,增进群众福祉。市人大也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持续加以关注、跟踪、推进,合力促进目标达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